当前位置: 首页 > 海事海商 > 船舶租用合同 >

交通事故怎么投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步骤有哪些?关于交通事故伤残如何鉴定?

2023-05-24 13:46:43 来源:法治通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如何鉴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步骤有哪些?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为了解决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不同需求,由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据相关的规定对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做的鉴定结论。

一、当事人身份的确定

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明确肇事人是谁?受害人是谁?保险公司是谁?是否参加交强险?有无商业险?

当事人根据交警部门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如无责任、部分责任、同等责任、大部分责任或全部责任),确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

(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采取积极、合理的抢救措施、及时报警、保护现场、通知保险公司,以免因延误时间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无法认定或难以认定,并在事故发生地就近的医院对受害人进行抢救,以免延误最佳治疗时机。

(2)作为受害人,应当到交警部门调取机动车驾驶人、车主和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准确确定被告和第三人,为伤残鉴定和赔偿做准备。

二、治疗终结和鉴定时机的确定

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向有伤残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申请,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在诉前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伤残鉴定。

(1)由于受害人遭受的损伤程度不一、身体素质不一,导致受害人恢复状况有快有慢,住院时间有长有短。受害人申请伤残鉴定的,一般以三个月为限;病情严重的或需要做二次手术的,一般需要病情相对稳定或做完二次手术。

(2)受害人需要定残的,应当在三个月之后提出,由律师事务所委托有伤残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鉴定。

三、鉴定材料的确定

一部分当事人在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伤残鉴定时,往往由于鉴定材料不齐全、鉴定时机不成熟,而导致无法做伤残鉴定。

当事人做伤残鉴定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学生证、军官证、士兵证或驾驶证也可)、诊断证明书、加盖院章的住院病历(如:住院首页、入院记录和出院小结等)及所有头-CT或磁共振检查报告单(抢救当时第一张及最近复查的CT报告单)。

带齐鉴定材料至关重要,是做伤残鉴定的前提,法医中心一般在接受委托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伤残鉴定结论书。

如果法医中心认为不构成残疾或不构成较高等级的残疾的,代理人可以另行委托其他法医中心,代理人不应轻言放弃、“在一棵歪脖树上吊死”。

代理人必须充分重视伤残鉴定的重要性,伤残鉴定结论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据,无论是协商解决还是诉诸法律,是主张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重要依据。

代理人应当掌握一些司法鉴定常识,熟悉司法鉴定工作的原则、依据、流程、收费标准和技巧,从“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思想转变为“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让证据说话,让法律说话,而不是无所事事、盲目乐观。

四、鉴定机构的确定

在2005年10月1日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由交警部门委托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当事人据此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

但是,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七条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决定》对争议已久的司法鉴定管理问题做出了界定和规定,理清了因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导致的一定程度上的司法鉴定各自为政、管理混乱的痼疾,为司法鉴定走向法治化、规范化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决定》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但是,个别交警部门出于某种利益的考虑或法律知识的欠缺,仍然置国家的法律于不顾,让当事人到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由于其不具备鉴定资质,导致败诉的判例已被媒体曝光,并饱受质疑。

提示:对于诉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由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再委托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做伤残鉴定。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伤残鉴定则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指定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接受委托的鉴定机构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国家标准,对当事人的伤残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代理人领取伤残鉴定结论后,根据伤残等级与肇事人、车主或保险公司进行调解或迳行诉讼。伤残鉴定结论由委托人(如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律师事务所)领取。

如果当事人或代理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相关鉴定费用(如会诊费、鉴定费)由异议方交纳,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标签: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步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用抵押贷款购买房屋后 如确实无能力归还贷款怎么办?
醉酒驾车处罚流程是什么?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处罚内容是什么?
股权质押如何理解?股权质押到期可以约定自动解除吗?
违反保密协议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工程质量问题的违约金约定方法是什么?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是什么?工伤赔偿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农村宅基地面积超了会有什么后果?会受到哪些处罚?
交通强制险是什么?交通强制险最多能赔多少钱?
期末股东权益计算可持续增长率是什么意思?应用法则是什么?
担保物权优先性的一般限制是什么表现?担保物权优先性的一般限制有哪些内容?
过继手续怎么办才合法?怎样把侄子的户口转到我名下?
知识纠纷
1 合法占有人是物权人吗 合法占有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 离婚损害赔偿的侵害主体有哪些?离婚损害赔偿证据有哪些?
3 如何申领失业补助金 不领失业补助金有什么好处?
4 撞死人车保险赔不赔?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程序是什么?
5 专利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有哪几种?赔偿数额计算方式是什么?
6 实践中车辆保险理赔时效多长时间?交通事故理赔中要收集哪些证据材料?
7 合同纠纷管辖权确定的规定有哪些?现在合同法还有指定法院管辖规定吗?
8 什么是保理合同纠纷?保理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公司法
一般性作品著作权登记需提交的材料有什么?申请表的内容有哪些?
如何理解限制物权?限制物权担保物权是什么?物权合同与债权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知识产权代理公司都有什么业务?知识产权专利代理工作的就业与前景怎么样?
怎样处理建筑合同纠纷?建设合同纠纷处理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时效3年什么意思?民事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吗?
公司融资上市的风险有哪些?创业公司融资方式是什么?
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如何维权?不交社保辞职可以马上走吗?
医保卡过期了在哪里换 怎么查社保余额?
怎么进行食品安全检验?有哪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情形?
合同法
各大银行停息挂账期数是多少?银行停息挂账条件是什么?

2023-05-19

生育险是医院直接报销吗?不备案是走不了生育险吗?

2023-05-19

合同纠纷怎么解决?一式一份的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吗?

2023-05-19

营业执照补办流程是什么?营业执照丢了怎么补办?

2023-05-19

劳动合同未续签的赔偿方式都有哪些?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吗?

2023-05-19

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的概念分别是什么?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的区别有哪些?

2023-05-19

劳动纠纷
各大银行停息挂账期数是多少?银行停息挂账条件是什么?
生育险是医院直接报销吗?不备案是走不了生育险吗?
合同纠纷怎么解决?一式一份的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吗?
营业执照补办流程是什么?营业执照丢了怎么补办?
劳动合同未续签的赔偿方式都有哪些?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吗?
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的概念分别是什么?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的区别有哪些?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54 联系qq:920 891 263 @qq.com